中共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
对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巡察的公告
按照中共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,市检察院党组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4月1日进驻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,开展为期不少于1个月的巡察。巡察期间,巡察组主要受理区检察院和检察干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、省市十项规定,以及办案纪律和领导干部干预、过问、插手司法活动等方面的问题线索。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来信、来电反映情况和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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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公告。
2019年4月1日
